《香港十大奇案之八仙饭店灭门惨案》始末
1985年的那个夏初,港澳地区发生了一起震惊人心的凶杀案,让人记忆犹新。八仙饭店成为了罪恶的舞台,东主一家九口和一名员工惨遭杀害,年龄跨度从7岁到70岁。这个悲惨的事件直到次年才浮出水面。疑凶在被扣押期间选择了以汽水罐拉环割脉自杀,然而是否有同党协助,至今仍然是一个谜团。谣言四起,有传闻说凶手将死者的尸体制成叉烧包在饭店中贩卖,因此这起案件又被称为人肉叉烧包案。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后来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连续剧、小说和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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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在1960年代,由郑林一家经营的八仙饭店在葡属澳门黑沙环迅速崭露头角。郑林原本是一位卖烧腊的小贩,起初在黑沙环小贩区经营,后来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迁至木屋区开设饭店。他的勤劳和老实为他赢得了社区居民的赞赏,然而,他的妻子岑惠仪却沉迷于赌博,对金钱贪婪至极,也因此失去了人们的好感。
然而,这个平静的家庭在1985年8月掀起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惨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案件中的疑犯黄志恒,被戏称为"港澳屠夫",原名陈梓梁,来自广东南海书楼村。案发时,他已经年过半百,是一个已婚并有一个七岁儿子的家庭人。陈氏在幼年家境富裕,后来随家人迁居香港定居。
八仙饭店遗址
八仙饭店惨案后的调查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凶手黄志恒(原名陈梓梁)在十二年前就卷入了另一宗可怕的凶案。那是在1973年的一个秋日,他来到香港鲗鱼涌的英皇道福昌楼,企图向一名名叫李和的男子借一万元,但遭到拒绝。愤怒之下,陈梓梁残忍地绑住了李和夫妇和他们的姊姊,对他们进行了残暴的斩伤。他甚至试图将李和溺毙在浴缸中,并纵火企图销毁证据。幸运的是,李和的胞姊、妻子及时逃脱了这场噩梦。
在那个时候,陈梓梁还使用着他的原名。之后,他逃到了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的乡间,并寄居在曾经的家仆黎氏的家中。在那里,他与黎家的女儿陷入了爱情的漩涡。两人冒险偷渡到了澳门,试图逃避警方的追捕。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陈梓梁采取了极端的手段,截去了左手食指的一节,并用火烧伤手指头,以破坏自己的指纹。
然而,在1986年八仙饭店案件曝光后,李和的家人认出了陈梓梁正是当年的凶手。这个令人发指的发现让人震惊不已。
案情
发现肢体
1985年8月8日中午,海滩上的黑沙滩附近,距离那个被称为"阿婆秧"的地方不远,涌现出八件肢解的人体残骸,一群游泳的人立刻向水警报告。警方仔细点算后发现,其中有四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还有两只手掌。这些残肢已经被海水浸泡超过两天,状态严重腐烂。
起初,澳门警方怀疑这些是偷渡者遭遇鲨鱼的悲剧结果,但是残肢的切割口非常整齐,手指和掌心被刻意压扁,似乎是有人故意破坏指纹。两天后,在阿婆秧附近海滩,一只野狗啃食着一只女性的左手掌,三天后,警方又发现一只女性的右手掌,而游泳的人们也发现了一只右脚的脚踭。在短短五天内,共发现了十一件人体残肢。根据发现的四只右脚脚掌,可以推测至少有四人死亡。
面对这十一件残肢,警方迅速组建了专案小组。在调查过程中,警方曾邀请了来自中国大陆的法医官员前来澳门,协助对断肢进行化验,并留下记录。然而,凶案的调查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遇害的郑林一家
直到1989年2月20日下午5时,几名清洁工人在氹仔鸡颈垃圾场发现了大量的人骨,经过连日的调查,警方确定这些遗骸属于八仙饭店的十名遇害者。
寻人信揭发
1986年4月,也就是在发现残肢的八个月后,司法警察司署和广州国际刑警接连收到了八仙饭店的东主郑林兄弟的来信,这封信成为破案的关键。信中写道:“我兄弟郑林在澳门经商多年,一直凭借着辛勤努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然而,去年八月初他突然消失了,而八仙饭店和相关财产则被一个叫黄的男子接手。最近,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域又发现了人体残肢,我担心我兄一家可能遇害了,希望警方能竭尽全力帮助找到我兄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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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林的兄弟表示,他的兄弟在1985年7月带着两个年幼的女儿回到了他们的家乡中山,之后便杳无音讯。当时他们怀疑兄长的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染,因此他们怀疑两人串通一起杀害了郑林,然后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发生了矛盾,于是将她和她的家人一起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
受害人
郑林(50余岁):八仙饭店东主岑惠仪(42岁):郑林妻郑宝珠(18岁):长女郑宝红(12岁):次女郑宝雯(10岁):三女郑宝华(9岁):四女郑观德(7岁):儿子陈丽容(70岁):女东主岑惠仪的母亲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女东主岑惠仪的九姨郑柏良(61岁):八仙饭店厨师、东主郑林之堂兄
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但这封信引起司警展开对黄志恒的调查。
侦查
收到来信后,司法警察立即重新审查了去年找到的残肢。令人震惊的是,他们发现其中一只女性指纹与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为此,警方开始对黄志恒展开监视,并与大约20位认识失踪者的街坊进行了访谈。
一位在八仙饭店供应鸡鸭的商人称,1985年8月4日下午,他接到郑林的电话下单,当职员送货时,一切都很正常。然而,第二天早上,当员工再次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了为期三天的休业告示。这位商人曾经去郑林的住处,但门口有个陌生男子开门,说郑林一家已经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八仙饭店的女东主九姨陈丽珍也神秘失踪。她的邻居回忆说,清晨时有一名大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丽珍,声称郑林的小儿子发烧,请求她的帮助。两人乘坐计程车离开后,陈丽珍就再也没有回来。
这两个证言让警方相信郑林一家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考虑到黄志恒已经50多岁了,警方怀疑还有一个年轻男子参与了这起谋杀案。
缉捕疑凶
黄志恒涉嫌在香港杀死1人后,到澳门再杀死10人。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忙离开八仙饭店,急欲进入中国内地。警方察觉到他的行踪,并迅速截住,将其带至警署调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并雇佣新员工外,还将郑林在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出租。黄志恒与他二十多岁的儿子居住在另一处住所,而这辆汽车也是郑林的所有。
在盘问期间,黄志恒声称他只是打算送妻子和女儿回大陆,并否认了潜逃的指控。他还声称自己是用合法赚取的钱购买了郑林的物业,这些钱是从走私活动中获得的。当晚,他声称自己的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并威胁要咬舌自尽。第二天,警方正式发布了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并请求居民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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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黄志恒又改变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的赌债,并将所有财产转交给了自己。他声称郑林一家之后移民了,但警方并未找到郑林一家离境的记录。同时,警方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了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钥匙、回乡证,以及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和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提起诉讼,移交至刑事起诉法庭接受调查,并裁定证据成立,被羁押在澳门市牢监狱等待审判。然而,仅仅在黄志恒被关押的第二天,他就遭到其他囚犯的殴打,全身遍体鳞伤。他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在此期间,黄志恒要求继续留医,不愿返回监狱,但在10月4日的早上,他被迫被押回监牢。
案发起因及杀人经过
1986年10月6日,在牢房中,黄志恒向一位同狱的囚友披露了案件发生的经过。不过,由于该囚友在黄志恒自杀后才提及此事,因此无法对其说法进行核实。据该囚友所述,案件的导火索源于郑林对黄志恒的赌债拒绝偿还,引发了一系列恶劣的事件。
黄志恒与八仙饭店的东主郑林夫妇有着多年的熟识,并经常一起进行赌博活动,通常是打麻将,有时也赌沙蟹。在案发前的一年(1984年)的某个晚上,黄志恒与郑林夫妇以及一位厨师聚在饭店内,进行了一场沙蟹赌局,而郑妻的九姨陈丽珍也在旁观。当时,黄志恒拿着澳门元赌本2,000元与郑林进行较量,经过一轮激烈的对决,黄志恒赢得了近18万元的赌资。而当时的郑林承诺在一年内偿还赌债,并口头表示,如果无法偿还,将自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志恒。然而,在案发前的一年里,黄志恒多次向郑林夫妇讨债,却遭到了一次次的拒绝,未能从他们那里收回任何金额。
图为犯罪嫌疑人
直至案发当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饭店结束营业后,黄志恒再次前往饭店向郑林讨债。然而,郑林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由于郑林曾承诺如果无法偿还赌债,将让出八仙饭店给黄志恒经营,所以黄志恒已经与厨师和其他员工达成了协议,并通知他们准备在8月8日开始工作。然而,他提出的让出饭店的方案遭到了郑林的拒绝。
根据黄志恒的陈述,他最初想要让郑林先偿还两至三万的赌债,而余下的款项可以慢慢还清。然而,当时郑林却嘲讽地说道:"还什么呀?你又没借据。" 双方由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黄志恒愤怒之下随手抓起桌上的啤酒瓶,猛力砸碎,形成了一个半截断开的锋利武器。他一手紧握住站在身旁的郑林的幼子郑观德,用破碎的瓶底对准他的颈部,命令众人不得发出声音。虽然当时郑林一家和厨师总共有九人在场,但由于郑观德是郑林夫妇唯一的儿子,每个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黄志恒下令将每个人彼此相互绑缚,并用布条堵住他们的口。最后,他将郑妻岑惠仪和郑观德绑在了最后。黄志恒命令岑惠仪也用绳子捆绑起她的年幼子女。就在这时,郑妻突然勇敢地发起反抗,大声呼喊并试图抱起自己的孩子。黄志恒一个箭步冲上前,用破碎的玻璃瓶击中了郑妻的颈部,岑惠仪当场倒下身亡。
黄志恒被疯狂的冲动所驱使,接着用破碎的瓶子或者徒手残忍地杀害了剩下的每一个人。在当时屋内的九名受害者中,郑观德是被害最晚的,他在丧命之前向凶手黄志恒说道:"九姨婆会报警拘捕你!" 这句话充满着绝望与无奈。
黄志恒之后前往九姨婆陈珍的家,假装郑林的幼子生病发烧,诱骗她到八仙饭店,然后将她杀害。黄志恒承认他花了整整八个小时将尸体进行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将尸块装入黑色胶袋的两层内,逐袋丢弃进垃圾箱。
自杀、遗书
黄志恒在被捕后曾两次试图自杀,如同绝望的禁锢之鸟。1986年10月4日的一个阴暗下午,他利用监狱内那片铁皮垃圾箱,以刻骨铭心的痛苦,在左手腕上纵横交错地割开伤口,几乎割断了生命的纽带。然而,他的恶运被狱中的囚犯察觉到,幸而经过五个漫长小时的急救,他得以保住了一线生机。
同年12月初,他有幸与他的女伴黎氏进行了几次密会。而在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们两人都不禁痛哭失声,倾吐出满腔的悲伤与绝望。而他那年轻的长子阿源也在同一时期前来探望他,他们毕恭毕敬的面容映照出一片肃穆之情。
然而,命运的轮回再次降临在黄志恒的身上。12月4日凌晨,他磨利了汽水盖上的拉环,在先前自残的伤口上再次割破了脉络。当清晨八点狱警派发早餐时,却发现他已经失去了生机,他的手腕被一块染满鲜血的棉被所覆盖。他生前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关押着二十八名囚犯。据一位囚犯事后回忆,那个晚上他看见黄志恒坐在床上,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微弱灯光,专注地做着胶花手工,当时大家只以为他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黄志恒正身处人生的绝境。警方事后在他的身边找到了遗书、哮喘药物以及几本色情杂志。
黄志恒在临终之前曾将一封自白信寄给报社,这封信成为他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信中的文字显得颇为晦涩。信中写道:
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在这段时间,我估计他们在观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门从未做过对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是问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时谓要控告我谋杀郑林一家,当时我已是疲劳之极。
香港那边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本来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对他们父亲早就去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忍痛割掉,那时开始,我已洗心革面,坏事不但不会做,而且连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案,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信,我已经不在人世。
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着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以前是坏人,我应承担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什么也不识,绝对是好人,难道社会竟然会对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终要实现。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尸体下落
黄志恒走向自杀后,警方始终未能寻获其他十名失踪者的残肢,它们如同迷失的碎片,在黑暗中逐渐消逝。在那仅有的十一件被发现的人体残骸中,只有一件的指纹与失踪的老妇陈丽珍相似,然而外界一直猜测,这些残肢很可能属于郑林一家十口之众。而对于其余的肢体,多年来引发了外界各种猜测,宛如一幅迷雾重重的画卷。
流传至今的版本主要基于当时媒体的猜测和传闻。一些媒体声称,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透露了案件的经过。据称,在案发之前,黄志恒与陈丽珍在八仙饭店进行了一场赌博,投注对象是沙蟹。不幸的是,陈丽珍输掉了18万元,并且之后黄志恒多次向郑林追讨赌债。案发当晚,黄志恒再次前去追债,并不偏不倚地拿起一瓶酒,以郑林的幼子作为人质,迫使郑林的家人和员工束手就擒,并用布塞住他们的口鼻。
就在这时,郑林的妻子挺身而出,抱起幼子试图冲出门外,却被黄志恒残忍地击杀。最后,郑林的幼子在临死前大声呼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拘捕你!" 随后,黄志恒前往陈丽珍的家中,以郑林的幼子发烧为借口,诱骗她来到八仙饭店,然后将她残忍地杀害。有报道称,他随后用黑色垃圾袋将肢体包装起来,分批丢弃;还有部分被用来煮汤,在八仙饭店出售。
纪录片
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成为亚洲电视纪录片《香港奇案》系列的一部分,片名为《黑沙环大屠杀》,于1991年首播。
在电视剧方面, 1988年,香港TVB制作的剧集《誓不低头》巧妙地借用了该案的部分情节进行影射。
2005年,亚洲电视制作了一部奇案风格的电视剧《危险人物》,并根据这个案件改编了一个独立的剧集,题为《八仙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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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电影方面, 在这个悬案中,外界一直流传着一种猜测,即死者的尸体被制成了可怕的“人肉叉烧包”。这个情节被改编成了一部电影,即1993年由黄秋生和李修贤等主演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这部电影因此情节而闻名,并使黄秋生荣获第1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