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警花被强奸后活埋,生前痛求道:别杀我!我还有年幼的女儿
1.美女警花,遭遇绑架
2010年10月7日下午17时,苍南县公安局的女民警汪茜茜准备去接放学的女儿,她来到停车场后按了下车钥匙,走到了一辆白色宝马车面前。这引起了三名歹徒的注意,他们伺机已久,等待着“猎物”,专挑独身且富有的女子下手。
在她上车之际,其中一名歹徒强行挤进副驾驶,用假枪控制着汪茜茜,逼迫她坐到后排,另外两名男子控制在其左右,最后驱车逃离。
当女儿独自回到家的时候,汪茜茜家人感到十分奇怪,便拨打她的电话,却提示该用户已关机,当时家里人也没多想,毕竟汪茜茜是一位人民警察。直至凌晨1点多,还是联系不上汪茜茜,家人这才意识到极有可能遇到危险了,便选择了报案。
2.展开调查,千里追踪
接到报案后,警方火速成立调查组,在停车场的监控中看到三名男子劫持着汪茜茜驾车驶离,警方便以这辆宝马车为切入口展开调查。
在温州的各大高速路口和二手车市场,警方部署了大量人员进行监视。经过长达十几小时的严密排查,警方终于在福建的高速公路上锁定了劫匪的行踪。
当福建警方接到消息后,他们迅速展开排查。起初,所有人都倾向于认为这是一起绑架案,因此,侦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寻找三名劫匪和汪倩倩的踪迹上。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局势逐渐变得紧张起来,因为有目击者表示,他们只看到了三名男性劫匪,而没有看到女性的身影。
这种情况让警方陷入了困境,难道还有其他同伙在暗中看管汪茜茜?还是汪茜茜已经不幸遇害?所有人都不愿意往这个方向想,但现实却让他们不得不正视这个可能性。
在两地公安的紧密配合下,10月9日凌晨,警方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失踪车辆,并先后抓捕叶长锋、吴正查、施正赞三名歹徒。当警方盘问起车车主汪茜茜时,三人低着头,沉默不语……
3.犯罪经过,变态凶残
法庭上,三名劫匪交代了犯罪事实。起初,他们并未意识到所绑架的年轻女子是一名警察。仅仅是因为汪茜茜年轻貌美,背着名牌包,驾驶着宝马车,就误以为她是一位富家千金,因此将她绑架。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侦警察,在被三名歹徒绑架后,汪茜茜的第一反应就是顺从这三名劫匪,争取一丝生机。
三人从汪茜茜的包里搜出了现金1870元和银行卡,然后在自助提款机上又盗取了2700元。在车内翻找财物的过程中,他们意外发现了汪茜茜的警官证。
由于三人身上有明显特征,一人说话结巴,一人手有残疾,他们担心放走汪茜茜后,她会根据这些线索特征报警抓他们,为了不暴露犯罪行迹,他们决定杀人灭口。
三人将宝马车开到了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叶长锋和吴正查下车挖坑,施正赞则在车内强奸了汪茜茜。
面对死亡的威胁,汪茜茜哭诉着哀求:“求你们放过我,我家里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如果你们放我走,我绝对不会报警!”
然而,汪茜茜的悲惨呼喊并没有打动这三个狠毒的歹徒,他们用勒颈的方式残忍的杀害了汪茜茜。在夺取手表、项链、戒指等财物后,将她的尸体丢进坑里,为确保汪茜茜确实死去,他们还轮流用锄头狠狠地敲击她的头部,然后将其掩埋。
4.罪恶滔天,法庭宣判
这起案件在当年可谓是轰动一时,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审问,这三名歹徒曾多次犯下强奸杀人案。
2010年9月24日,施正赞与叶长锋尾随被害人袁某,趁其不备,突然扑上前,将她强行绑架上车。在这次行动中,他们收获了现金二百多元以及一部手机,随后袁某在福建省内惨遭奸杀。
三天后,他们将罪恶带到了平阳县,施正赞与叶长锋将被害人缪某诱拐上车,抢走她手中的100元现金,并强奸了她。在同一天的黄昏,他们又回到了苍南县,将目标杨某诱骗上车后,企图杀人灭口,所幸杨某在后备箱挣脱了绳索,果断跳车逃生,最终逃出生天。除此之外,该团伙三人还有四次预谋实施抢劫,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逞。
2011年5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恶性案件。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因犯下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罪行,被法庭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在庭审过程中,三人纷纷以“家有老小”为由求情,叶长锋更是厚颜无耻地自称烈士后代,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然而,法院鉴于三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驳回了他们的请求。
2012年6月22日下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作出了最终裁决。法庭宣布,三人犯下的罪行均已得到最高院的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5.冷月有声
在这起案件中,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充分展现了法治的公正和威严。罪犯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因犯下多宗罪行,被判死刑,这无疑向世人揭示了罪恶行为的沉重代价。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罪恶,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让我们铭记这段历史,它不仅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人性和道德的敲响。让我们以此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