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桩28年的命案告破纪实:嫌犯近在咫尺 却20多年不联系
冲动的人往往容易后悔,因为冲动之下做出的选择和决定往往是错误的。
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所有的决定和选择都是能自己承担。
1992年,武汉市的一位老婆婆被砍了十七刀身亡,警察接到报案立刻赶到现场,但是由于当时的技术比较落后,凶手一直没有被抓住。
一直到二十八年后,也就是2020年,一位因吸毒被警察拘留的人竟然与多年前的犯罪嫌疑人有重合的DNA,这成为了案件的突破点。
在警察的蹲守之下,申某被逮捕,逮捕之后,他没有隐瞒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现出后悔的态度。
为了帮助警察破案,他也交代了同案犯于某的下落。
这位于某竟然只在他两公里的地方生活,而他们竟然在二十八年间都没有联系过,这一份忍耐让警察震惊。
二十八年间从未联系,两人均过上了正常生活
申某和于某是案件的当事人,他们从武汉回到老家之后就分道扬镳了。
两人约定,之后都不再联系,以免被人抓捕把柄,保持着互不认识的状态就会让警察发现不了端倪。
于是,从1992年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联系过,尽管两人的家只相隔了两公里,但两人完全是陌生状态。
1992年之后,申某的生活状态一直处于担惊受怕当中,他还是有愧疚和悔过的心情的。
只是时间越长,他越无法下定决心去警察局自首,这么一拖就快三十年过去了。
而他的家庭也越来越庞大,他便更没有勇气去自首了,他害怕耽误女儿,更害怕被邻居指指点点。
申某从武汉回来之后找了一份工人的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不算高,但是在当时的年代也是个稳定的工作。
没过多久,他就与一个女孩步入了结婚的殿堂,可以说申某开始了正常生活。
两人的感情还算不错,只是申某的没有能力让妻子非常生气,两人也因为这件事拌嘴。
申某无法专心于工作,不论干什么工作,他都只能干一段时间,没有办法长干。
但是,一份工作如果无法稳定,永远只能拿到最低工资,而且也不会被老板信任。
妻子对申某说,女儿一天一天长大,需要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他的不能就这样当一个不称职的父亲吧。
申某心里明白,他应该好好工作,努力赚钱,但是他的心里总是有多年前犯罪的阴影。
他害怕总在一个地方工作被警察发现,而且由于过度紧张,他也没有办法专心工作。
申某不能将这些讲给妻子听,只能默默忍受着妻子的唠叨,甚至是责骂与抱怨。
到最后,申某因为经常发呆,被工作的老板辞退,他索性不再参与工作。
面对越来越没有上进心的申某,妻子变得恨铁不成钢,于是与他离婚,独自带着女儿一起生活。
而申某就更加肆无忌惮地花着父亲的退休金,与父亲一起生活。
周围的人都说申某不知上进,没有能力,一点都不像个大丈夫,只有申某自己知道做错事的人要永远接受惩罚。
相比于申某,于某的生活会好过一点,不过他的精神状态比申某还要紧张。
由此可见,两个人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两个人的性格都比较胆小,而且存有良知和底线。
于某的生活与申某类似,从武汉回来之后就开始上班,然后结婚生子,只是于某的工作比较好,赚的钱比较多,没有接受妻子的责骂,更是没有离婚。
在于某被抓的时候,于某和妻子的感情还很好,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谦和的人居然在多年前杀过人。
于某的紧张表现在与人交往上,他的人际关系非常简单,甚至没有什么朋友,也不接受别人的示好。
因为于某觉得认识的人越多,越有可能暴露自己,越可能被警察发现。
尽管两个人非常小心,但警察还是发现了端倪,申某因为吸毒被警察拘留,在做血液鉴定的时候与多年前的案子重合。
武汉的警察得知这一消息立刻前来,将申某抓捕,申某没有抗拒,并供认出了于某。
到这里,这个案件已经基本结束,剩下的就是法院的审判了。
那么,申某和于某当时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因为一时冲动杀了人,成为了一生的包袱
申某和于某其实是朋友,尽管他们在这二十八年里面没有联系,但是他们曾经的关系非常好。
在1992年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正经工作,所以想要到大城市实施盗窃,拿到一点钱作为本金,然后去做生意,让自己发家致富。
但谁也没想到案件变了性质,他们居然杀了人。
他们没有特定的目标,只是在一个小区里面观察到一个屋子里只有一个老人,这个老人就是前文说的曾婆婆,她当时就已经六十多岁了。
申某和于某认为在她的家里比较好下手,所以就认定了这个目标,等到曾婆婆睡觉的时候,他们顺着窗户爬了进去。
但是,老人的睡眠质量都很轻,申某和于某刚爬进窗户,曾婆婆就醒了过来。
三个人面面相觑,曾婆婆立刻意识到这两个人是入室盗窃的,于是开始大声呼救。
而于某和申某担心自己被抓住,就将曾婆婆的嘴捂了起来,看着不肯善罢甘休的曾婆婆,他们捅了曾婆婆几刀。
曾婆婆本来年纪就大,怎么可能能够接受这样的伤害呢,于是立刻晕倒了,两个人已经没有心情盗窃了,就顺手拿走了在表面的一百元钱,仓皇逃离现场。
等到曾婆婆的丈夫回来之后,发现自己的妻子倒在血泊当中,立刻叫了120,但是没能挽救回曾婆婆的性命。
与此同时,曾婆婆的儿子报了警,警察来到曾婆婆的家里,看着被撬过的窗户和被拿走的一百元钱,认定这是一场抢劫杀人案。
他们在现场拿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血液,还根据脚印判断犯罪嫌疑人是两人,看似案子的进展很快。
但是,当时的侦查技术并不发达,如果想核对血液,只能依靠人工对比,这速度大家可想而知。
因此,这一案子迟迟未破,一直到二十八年后,全国有了统一的DNA库,这才让逃匿的犯罪分子露处原形。
这场案件其实非常可惜,如果申某和于某能够冷静下来,放过曾婆婆,他们也不至于担惊受怕二十八年。
法律分析:盗窃转化的抢劫罪,应该怎么量刑?
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偷偷潜入曾婆婆的家,是想盗窃一些钱财,这种行为是入室盗窃,入室盗窃不论盗窃金额都会被认定为犯罪,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即使申某和于某没有杀人,只是盗窃了一百元钱,他们也要被处以刑事处罚,只是量刑不会那么严苛。
在曾某和于某爬进曾婆婆的家之后,曾婆婆醒来,这一刻他们的盗窃就要产生变化,如果他们束手就擒,那就是盗窃未遂。
而他们选择了对曾婆婆使用暴力,甚至是杀害了曾婆婆,因为他们属于法律规定的盗窃转化为抢劫的类型,也就是他们此时已经触犯抢劫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