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借闺蜜40万,要钱时闺蜜却说:我肉偿给你老公了,两清了
“我全部肉偿给你老公了,别再找我追债了。”河南一女子借给闺蜜40万,要钱时却发现自己被“偷家”。昔日无话不谈的闺蜜摇身一变成了带着一副“欠债肉偿,天经地义”嘴脸,不知廉耻地破坏自己家庭的小三……往日情谊终成骗局,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令人唏嘘不已。
一、专柜初遇,相谈甚欢
黄女士今年40出头,面容姣好,在本地一家知名的连锁商场的某奢侈品专柜做销售员。由于经验丰富,深谙待客之道,黄女士每月的收入非常可观。
17年年初,黄女士所在专柜调来了一名来自总部的新同事——牛女士。牛女士年纪稍小,但人美嘴甜,能说会道,经常围着黄女士“黄姐,黄姐”的叫,十分讨喜。二人从工作日常谈到穿衣打扮、生活琐事,几乎无所不言,经年累月下自然就处成了好姐妹和闺蜜。
在某一次闲聊中,听到黄女士谈及自己的薪资的牛女士羡艳不已,再对比自己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牛女士更是感到愤愤不平,“凭什么,凭什么我们干着一样的工作她可以赚这么多钱?”。
牛女士多年堆积的负面情绪更是在黄女士向她炫耀起自己新买的包以后如火山般爆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既让自己拿了钱而又不用还呢?”联想到黄女士近来总是抱怨她的老公出门沾花惹草,牛女士偷偷打起了坏心思……
黄女士最近有个烦心事:自己的好闺蜜总是时不时向自己借钱,理由五花八门但却实在让人难以拒绝——父母生病、孩子上学、生活急事……每次借钱的金额都不大,对比黄女士的薪酬可谓九牛一毛,可再多的家产也架不住牛女士隔三差五的“寻求帮助”。
几年下来,牛女士一共向黄女士借取了40余万。而黄女士碍于自己与牛女士的“闺蜜”情面,不好意思直接挑明让牛女士还钱的意图,但牛女士总是假装听不懂她的言外之意,顾左右而言他,有时甚至直接不耐烦地转移话题。面对自己闺蜜的“老赖”行径,黄女士则总是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事的,她也许是家里有什么困难,我们是好姐妹,她怎么会骗我钱呢?”
就这样拖着拖着,一直拖到今年年初,黄女士的父亲突然身患重病,急需用钱。紧急情况下,黄女士也难以冷静了,顾不上什么闺蜜感情,直截了当地向牛女士挑明:“小牛,你这几年欠了我不少钱了,之前我一直没明说,现在我急需用钱,能不能尽快还我一部分?”
然而,出乎黄女士意料的是,一直以来乖巧懂事的小牛居然盯着她的眼睛,径直说出:“我已经肉偿给你老公了,我不欠你什么钱,找你老公要去吧”这番惊天动地的话。
“哈哈,你开什么玩笑呢,我把你当知心姐妹,你连这种理由都能想得出来?别赖账了,今天必须还钱。”见黄女士不相信,牛女士直接拿出手机,把自己和黄女士老公的聊天记录和床照都给黄女士看。
这下子,黄女士宛如五雷轰顶,难以置信——自己的闺蜜不但拿了自己的钱,还和自己的老公搞到一块去了!这口锅又黑又沉,直盖得黄女士直不起身,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自己浑然不觉?
二、“好闺蜜”还是“诈骗犯”?
冷不防得知自己丈夫出轨的消息,怒火中烧的黄女士马不停蹄地赶回家跟自己的丈夫对质,令黄女士心里难受的是,她的丈夫居然连丝毫的犹豫都没有就承认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啊,都怪她自己凑上来勾引我”。然而,在得知牛女士“以肉偿债”的说法以后,黄女士的丈夫连连否认,表示他从来没有应允过牛女士的请求。
事到如今,上头有父亲重病急需用钱,这头追债又遥遥无期,黄女士也就顾不上丈夫出轨一事,只提出一个要求:丈夫要与自己一同向牛女士讨债,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然而,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受害者并不只有她一个。在收集证据讨债的过程中,黄女士意外结识了李女士。根据李女士的自述,她在老家安徽打工时结识了牛女士,二人也是“相谈甚欢”,没过多久就成了“好闺蜜”。而李女士的经历也与黄女士高度相似:这几年被牛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借钱30多万,当李女士找牛女士要钱时,对方的理由也是:已经肉偿还给李女士老公了。
黄女士与李女士一拍即合,二人决定共同去找牛女士要钱。却不料牛女士一改往日的温柔面貌,不仅当众辱骂她们,甚至想要动手打人。黄女士和李女士两人实在没办法,只好选择报警,并且联系媒体曝光了牛女士的无耻行径,想要用舆论压力逼迫牛女士尽快还钱。
在法庭上,李女士和黄女士的辩护律师将二人自牛女士第一次借钱以来的所有流水账记录出示给了法官,证实了牛女士频繁借钱但欠债不还的事实;而牛女士口中的“欠债肉偿”更是没有法律条文支撑的胡诌,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无法生效。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中,牛女士涉嫌诈骗,除了要将钱款归还以外,牛女士还即将面临着牢狱之灾,可谓“得不偿失”。
以案释法
那么,黄女士的案子涉及了哪些法律条文呢?
如果牛女士一开始就计算好向黄女士和李女士借钱供自己挥霍,事后又故意赖账不还、逃避责任,那么牛女士在很大程度上还涉嫌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金额的评定标准是: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由上文可知,牛女士共欠李女士和黄女士累计70余万,涉案金额已然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因此,牛女士将面临着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黄女士的案子尘埃落定,不少网友了解此事以后可谓是心有余悸,纷纷表示“防火防盗防闺蜜,身边最亲密的人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突然捅自己一刀子”。
小结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交朋友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考察他人的品行和三观,切不可随意托付真心,轻信他人的“甜言蜜语”;同时,在与朋友的相处过程中如果发现其有不对劲的行为,如频繁借钱不还、玩失踪等等,一定要及时问清对方情况,不可盲目信任,导致一错再错,扩大损失。
此外,倘若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到损失和侵害,我们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往日情谊并不是对方肆意伤害自己的理由!
读者朋友们,您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在评论区和大家讨论吧!同时欢迎大家的点赞、转发和关注!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