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共7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
文件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稳定大宗消费
(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
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
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四)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
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
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扩大服务消费
(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支持各地举办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
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充分体现安全、营养、健康的原则,提升餐饮质量和配送标准化水平。
(六)丰富文旅消费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
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七)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
加快审批等工作进度,持续投放优秀电影作品和文艺演出。
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装备,提升科学健身智慧化水平。
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
(八)提升健康服务消费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促进农村消费
(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
(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
配送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
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推行集约化配送,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
(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
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提升乡村文旅设施效能。
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
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
拓展新型消费
(十三)壮大数字消费
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
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
鼓励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
升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十四)推广绿色消费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
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完善消费设施
(十五)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
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
提升城市商业体系,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
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
稳步推动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
(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实施消费促进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优化消费环境
(十八)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
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
(十九)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
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
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十)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和编制。
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
原标题:《【成就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恢复和扩大消费,发改委出台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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