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轩君说法|男友动不动发“1314”红包示爱,发了5万!分手时能要回吗?
案情回顾
异地恋,男友常用微信红包表相思
2016年10月,小丽在一个交友网站上认识了安徽人小天。那时小丽23岁,在丽水上班;小天29岁,在杭州做生意。
虽然身处不同城市,但两人相识后感觉很合拍。于是,很快确定关系,开始了一段“异地恋+网恋”的生活。
因为不能陪伴在女友身边,小天经常给女友发微信红包。
每到特殊的日子,“520”“1314”这些“爱意红包”他发了不少。另外,只要小丽向他倾诉工作上的烦心事时,他也会给她发红包,给个“小安慰”。作为回应,小丽也时常会给小天寄去一些贴心的礼物。
有一回,小丽因为工作上遇到了烦心事,连续好几天都没有理小天。为了让女友安心,也为了给她安全感,小天当即给小丽转了10000元。
之后,见小丽一直不肯收这笔钱,小天又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寄给小丽使用,但又被她拒收了。
小天一直很执着,小丽就收下了他继续转到她微信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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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时,他向她讨还红包
虽然小丽和小天谈了一年多恋爱,但因为异地的缘故,两人总共也就见过两次面。
渐渐,小丽开始对这段感情有些排斥了,她想分手。为断小天的念想,她开始对他冷处理——不回微信,不接电话。
小丽的冷淡让小天有了危机感,他把小丽约到了杭州。
2017年11月25日,两人在杭州见面后,小丽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说不想再继续这段感情了。
眼见已无可能,小天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格式欠条,要求小丽填写——经他计算,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他一共给小丽发了31次“红包”,共计金额50000元。
他之所以要小丽在那张欠条上签字,为的就是让她还这笔钱。
小丽极不情愿地在欠条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前男友上诉之后,法院判前女友还一半
两人分手后,小丽和小天就再也没有联系。
在小丽看来,两人在杭州见最后一面时,小天之所以让她在欠条上签字,只是为了挽回这段感情,并不是真要她还钱。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小丽的意料。
2018年底,小丽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一纸传票:小天拿着那张欠条,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她立即还钱!
小天认为,在与小丽谈恋爱期间,他给她的那50000元属于“民间借贷”。在欠条上签字后,小丽却迟迟不还钱,所以他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欠款。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小天在微信上给小丽发红包转账,这一行为并不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民法通则,应以返回财物纠纷处理。
双方在谈恋爱期间,小天给小丽发红包、转账钱款的行为虽有赠与性质,但小天给钱的前提是希望能和小丽处对象。两人最终分手,小天的目的没达到,为公平考虑,小丽应酌情返还50%,即25000元。
来源 | 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